关于进一步做好齐鲁先锋
“山东干部学习平台”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网络学习的规定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将网络学习学分调整为学时的通知》要求,将原先“学员每年必须完成8学分的学习任务”规定,重新赋值按学时计算网络在线学习,不再按学分计算。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就网络在线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在线学习要求
每年县处级干部不少于50个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80个学时。网络学习取得的学时,其中必修课取得的学时必须占到应修学时50%以上,即每年县处级干部不少于25个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40个学时。
二、网络在线学时换算
1、有考试安排的,原每1学分按5学时换算。
2、无考试安排的,原每1学分按实际时长换算,即每小时为1学时。 其中时长小于等于0.5小时的按0.5学时赋值,大于0.5小时、小于等于1小时的按1学时赋值;大于1小时、小于等于1.5小时的按1.5学时赋值;大于1.5小时、小于等于2小时的按2学时赋值;其他超过2个小时及以上的照此调整。
三、组织领导
1、学校党委及时调度。学校党委将于11月10日、11月24日对科技上领导干部网络学习情况进行调度。
2、要严格学习纪律,严禁请他人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干部参加网络在线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并将网络在线学习情况登记在《年度考核表》中。
3、学校党委将于12月5日前将网络在线学习情况(包括最新的全体参训人员信息和学时信息)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科。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科将在一定范围内对网络在线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
2014年10月22日